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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新规买酒需身份证 经销商:难度很大

2012/11/21 16:51:44 来源:糖酒快讯

    为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商务部网站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必要时,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实行新规利于消费者维权

    商务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六十日内,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首次备案登记,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另外,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对于重复使用、转借、伪造、买卖和骗取《随附单》,或向无证件供货商购买酒类商品的经营者,将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假酒、问题酒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一目了然。”酒类流通领域分析师张夏认为,《随附单》就有如身份证,记录了消费者所购买酒类商品的来源、途径等信息,一旦遇到质量等问题,消费者在维权时,行政执法部门便有据可依,找到问题关键环节。

    能起到监管作用

    查身份证是否管用?市商委酒类管理局负责人戴云认为,在2006年出台《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后的头几年,仍能接到部分投诉,多为家长和学校老师投诉商家向娃儿或学生销售瓶装啤酒。不过近三年来在加强对商家的宣传培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后,没再接到过一例相关投诉。

    即便如此,戴云仍然表示担忧,由于酒类商品在超市、经销店、餐馆等很多场所都有销售,而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也不会登记个人信息,所以根本无法时刻监控酒品流向。

    而这次商务部拟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实能帮助商家更好的避免向未成年人错误售酒。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将“出示身份证”这一条款确定下来,戴云表示,酒类管理处将即时执行新规,经营者在遇到无法分辨购买者年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查看对方身份证后才决定是否销售。

    执行或困难重重

    位于洪山劝业场一家以饮料、白酒为主的经销商认为,执行起来将会困难重重,“如果没有带证件呢,如果是家人要孩子来买酒呢,我们没办法区分。”

    酒类流通领域分析师张夏认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持身份证购酒”可能成为意见的焦点,该意见一旦纳入执行,对主管部门的执行、甄别及监督都将带来不小的难度。(摘自《长江商报》)

    酒类新规经销商实行起来虽然困难重重,消费者也会感到麻烦,但是大家都按照新规定执行下去,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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