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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特大非法经营食盐团伙被批捕 贩卖私盐300余吨

2012/12/27 14:28:00 来源:正义网

    四年时间内,一个犯罪团伙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经营、贩卖私盐,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影响。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对非法经营食盐的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

    经查,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元贵陆续招聘陈朝林、吴云梅、贺永清、陈玉英四人,违反国家盐业管理规定,在龙泉驿区洪十路一出租房内,以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成都分公司川晶牌加碘食用盐包装袋,将未加碘盐分包成320g或者400g的小袋,并以38-60元每件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给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西南食品城玉霞干杂店陈玉霞。后陈玉霞又销售至餐馆以及高新区中和街办东市村7组李国华、双流县新兴镇庙山村8组3号郑勇等人处用于制作腌卤制品。在长达近4年的时间内,陈元贵等人经营、贩卖私盐总计重量达316.74吨。经鉴定,其倒卖的私盐中部分不符合加碘盐食用标准。

    本案涉案人员为贪图私利,公然违反国家盐业管理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盐的行为严重危及民生,并且该案涉案数量大,涉及范围广。龙泉驿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分局的通报后,第一时间派出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为进一步固定证据,保障下一步的诉讼程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案报捕后,案件承办人详细查阅相关法规、严格审查证据,终将6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批捕该6人后,为确保案件质量,又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一份,为公安机关下一步侦查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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