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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将编“电子身份证”

2013/1/16 9:05:43 来源:重庆时报

  昨日,我们从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起,南岸区、沙坪坝区等11个区县的3699家零售药店,将试点电子监管。

  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处处长王力说,电子监管是在每种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里面的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届时,试点零售药店将配备一台电脑和一把扫描枪,扫码后,可通过软件对监管码的识别、数据处理。药品由哪家企业生产,流向何处都将可以查询。”

  电子监管码不可复制,到2015年,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都将纳入电子监管中。

  同时,今年将设立餐饮高风险食品操作规范地方标准,并对美容院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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