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万吨镉超标米入粤”:食品安全防线在哪?

2013/3/1 13:22:24 来源:大江网

  据南方日报披露,2009年深粮集团从湖南采购上万吨大米,经检测重金属镉含量超标,并将这批问题大米向外销售。昨日,深粮集团召开发布会,据深粮集团称,该集团于2009年5月采购的共15415吨湖南早籼米,在通过送检发现样品存在重金属镉残留量均不同程度超标的结果后,把其中镉残留量超标的13584吨早籼米全部退货。(《扬子晚报》2月28日)

  食品安全再次成为舆论围观的新闻,“万吨镉超标米入粤”走进百姓饭桌,令人惊诧之外是毛骨悚然:在问题大米面前,食品检验机制为何失灵?其中是否存在体制的缺陷和漏洞?值得深思!

  面对新闻需要拷问: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食品都不能安全,公众还能相信什么?食品安全防线到底在哪?自媒体曝光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事件后,在网上掀起一波舆情热议高潮,由此引发的各种负面质疑声四起。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27日监测到的该话题结果显示,当天该话题新闻报道量达1000篇以上,网友对该话题的参与量过万。此次湖南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事件再次一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网友纷纷表示对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没用信心。同时,随着调查的深入,舆论关注点扩展到了对食品检验机制的质疑和体制漏洞上。大米是我们日常最常用的粮食,问题大米的出现,不仅对消费者健康危害,而且其影响范围较坏,有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从本质来看,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纵观当前食品安全乱象,因制度原因造成的“高级问题”还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问题都是有法不依,有责不负,有的监管却是“养鱼执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想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从工厂到口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林牧渔业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不可否认,食品安全需要有马奇诺防线。愚以为,对待食品生产者和管理者,“严刑峻法之剑”就应高悬其头顶,让其有敬畏之心。否则食品安全没有任何防范的底线,一切还会重蹈覆辙、乱象环生……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