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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售假茅台退货并赔一万元

2013/4/23 13:29:43 来源:沂蒙晚报

  阜阳市的陈先生去年到合肥出差,在合肥市区某烟酒超市购买茅台酒,谁料竟然买到的是假酒,协商退货未果后,遂把该超市告到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购酒款、10倍赔偿损失,并支付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日前,经包河区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超市同意退还陈先生的购酒款,并补偿其交通费等相关费用1万元。

  据陈先生介绍,去年9月16日,他到合肥出差,在合肥市包河区某烟酒超市购买贵州茅台酒2瓶、剑南春2瓶,合计3996元。购买后回到家中,几天后邀请几个朋友到家中吃饭,拿出前几天在合肥购买的茅台酒,打开瓶盖准备喝时,即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喝了一口,感到特别刺喉,且味道较苦,遂怀疑买的是假酒,通过电话防伪查询,最终认定确实是假酒。陈向工商局投诉,并委托打假人员对其在超市购买的产品进行鉴定。后经鉴定,上述4瓶白酒全部为假酒。陈先生多次到超市协商退货和赔偿事宜未果,便把超市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超市退还购酒款3996元、10倍赔偿39960元,并支付交通费、住宿费、材料查询费等相关费用1800元。

  该超市则辩解说其卖给陈先生的茅台酒及剑南春均为真酒,超市认为陈送交鉴定的酒不是他们卖出的,但愿意协商解决。 (张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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