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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要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能直接发现金

2013/5/3 9:38:36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微博]。

河北明确规定,营养餐计划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有关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福利、食堂(伙房)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经费等支出。学校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应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因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等费用,由县级财政全额负担,以确保国家补助的每生每天3元营养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为规范食品采购行为,河北规定,米、面、油等大宗食材由试点县政府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肉、禽、蔬菜等新鲜食材鼓励在本地采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设食材生产和供应基地,逐步实现“自产自用”或“农校对接”,稳定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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