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屏南:举报问题食品 最高可奖10万元

2013/5/6 11:07:01 来源:闽东日报

5月3日,笔者从屏南县获悉,该县已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并制定了《屏南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欢迎群众积极参与维护食品安全。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县政府批准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依据《屏南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人均可申请奖励。一是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禁药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二是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三是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上述动物或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四是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五是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异物或违禁物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六是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七是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八是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张川闽 张尚瑶)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