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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昭宜:毒生姜假羊肉频出折射了什么?

2013/5/8 10:20:46 来源:荆楚网

  山东潍坊峡山区姜农违规超量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而当地姜农都知道这种剧毒农药的“厉害”,产的姜只外卖,自己不吃。更需深思的是,潍坊当地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民以食为天”,老百姓最重视餐桌上的这点儿事儿,所以食品安全问题不可小觑。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折射出了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缺失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商人追逐利益本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在合法、诚信的前提下,能赚到钱就是本事,毕竟这是大势所趋。但是,商人如果不择手段靠牺牲公众健康来挣钱,就理应受到相应的制裁,乱世须用重典,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巨额赔偿制度,对生产和销售质量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的厂商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加重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达到震慑其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作用。

  保证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部门是主角。以剧毒姜为例,卖剧毒姜者明知害人仍为之;卖农药者,明知生姜不可用仍卖于姜农;当地监管部门明知内销、出口“标准”有别,但懒得去管……整个链条上,监管不作为是关键。所以,我国在食品安全机制上还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出口姜”的监管就做到了“无缝隙”,就做到了严格管理。可见,所谓管不住,是因为根本没去管。中国人自己吃的管不住,难道是因为自己人好糊弄?二是司法解释及时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编织刑事法网。靠民众的消费选择来惩罚是被动的,也是无力的。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趋隐蔽,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只有专业、有强制力的监管,才能管住。三是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唯有如此,才能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昭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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