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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须“手眼”并用

2013/5/18 8:46:29 来源: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组建之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据新华社

  治乱当用重典,尤其是在食品安全这个性命攸关、涉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领域,更应该对不法之徒“大刑伺候”。正如王小岩所说,人头落地当然不是我们的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饮食安全,也避免让更多的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或许可以说成是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此前,两高出台了“史上最严”食品安全司法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已经为“霹雳手段”吹响了冲锋号。可以预见的是,当滥用添加剂要坐牢、危害婴幼儿安全从严从重处罚等“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生产者头上,他们将会更加的谨小慎微。

  但是在暴利面前从来就不缺乏铤而走险的人,而要对这些人实施“霹雳手段”,第一步就是要把他们揪出来,让他们的侥幸心理落空,让后来者不敢再越雷池半步。这也就是说,要确保食品安全,除了对人民群众的菩萨心肠、对不法之徒的霹雳手段,更需要监管部门炼就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

  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常见的往往是以下三种模式。其一,有毒食品让人得了大病、住了院,医疗机构寻找病因的时候才发现问题。例如三鹿奶粉就是很多宝宝得了肾结石之后才被掀起了盖子。

  其二,国外或者香港地区率先发现了问题,从而引发大家的关注。例如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就曾多次率先检出内地生产的鸡蛋、雪糕、饼干当中三聚氰胺含量超标。

  其三,记者暗访、媒体曝光之后上级部门表示彻查,生产者和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例如,染色馒头、漂白蜜饯都是在央视曝光之后才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以至于网友们发出“为什么查处食品安全事件总在媒体曝光之后”的疑问。

  这也就是说,以前虽然也有些问题食品是监管部门通过抽查主动发现的,但更多的时候问题食品是通过监管漏洞流向市场的。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曾有专家学者和相关官员多次表态说“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

  本月初,山东潍坊姜农滥用农药神农丹被曝光。据报道,当地出产的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

  与出口姜的严格管理不同,内销姜对农药残留实行的是抽查制度,一年查不了几次,无论是做内销姜生意的姜贩还是农户,都对这种抽查不太担心。有评论认为:毒生姜不出口只内销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说明有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监管,就有什么样的食品。

  好在上述情况都是“过去式”,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食品监管“九龙治水”的情况将会终结,而监管责任也会更加明确,相互推诿的理由不复存在。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更是监管出来的!基于此,我们必须达成这样一种共识:除了要让谋财害命的生产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也要让监管部门的渎职者身败名裂、锒铛入狱——有了这样的左右夹击,食品想不安全都难!

  本报评论员 庞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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