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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食药监管体制改革7月底完成 食品安全将全链条监管

2013/6/25 9:26:12 来源:长江日报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结束多头管理,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6月底和7月底完成。

  会议决定,市质监局承担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工商局承担的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调整后,市食药监局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全链条”监督管理。

  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从市商务局划入农业局。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牲畜屠宰、动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由管委会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承担。

  会议同时确定,将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所属区分局及分局所属单位整建制下放各区管理;各区按街(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所,作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唐良智强调,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核心问题是优化体制、整合职能、管理下沉、责任明晰,市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市级部门重在管标准,搞好监督、指导、协调、督办,区级单位着重在管理执法方面下功夫;各区、各部门要做好思想工作,保障干部队伍稳定,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档、运转顺畅,工作成败关键取决于人,要在完善体制的同时,创新管理方式,争取把工作做到最优。

  会议还研究了《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并部署全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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