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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被注销大米仍在卖 旺中旺超市承认未尽审查义务

2013/7/4 10:12:39 来源:中国质检网

杨先生告诉记者,6月30日,他来到旺中旺超市南昌孺子路店购买了一袋净重5Kg的“青花香米”,生产日期为2013年6月9日。该品牌大米的生产厂家为江西良友鑫驼峰实业有限公司。但经杨先生查询,得知该大米的生产许可证号(QS360101028810)早在2009年就被注销了。

日前,记者来到这家超市。在超市的货架上,记者注意到,该品牌大米仍在销售中。

当即,记者联系上大米的厂家销售经理杨日明,对方闻讯赶到现场。杨日明称,经厂家仔细调查发现,之所以出现使用过期生产许可证,是厂家在印刷过程中出现了错误。杨日明表示,下一步,厂家将召回市场上所有该批次大米。如果消费者已买到了这批大米,可以跟厂家联系更换。

对此,该超市负责人仇志强也承认,超市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在这方面,以后我们将加强检查力度!”仇志强说。

那么,厂家以印刷错误为由,是否可以规避相关法律责任?昨日,记者采访了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有关人士。对方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要求该超市退还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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