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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餐饮单位制售月饼须办“临时身份证”

2013/7/18 9:13:26 来源:昆明信息报

  宾馆、饭店、食堂制售月饼须办理《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且仅限于本店内销售和供客人消费,不得进入流通市场售卖,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陈列月饼制售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检验报告。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出通知,将对餐饮服务业中秋月饼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监督管理,活动将持续到10月30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由于月饼限用添加剂,传统火腿月饼的“寿命”一般在45天左右。

  制售月饼“临时身份证”  10月30日到期

  昆明市辖区内制售月饼的餐饮单位均要办理《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为:加工销售月饼,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0日止。各监管部门将按照“谁发证、谁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餐饮业中秋月饼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昆明辖区的宾馆、饭店、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加工的月饼,限于本店内销售和供客人消费,不得在市场流通售卖,并向消费者出示“一证一报告”(月饼制售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月饼卫生检验报告)。

  同时,加工制售中秋月饼餐饮单位的环境、场所、人员等必须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标准》的有关要求;使用合格的食品原料,按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成品应包装完整、标识清楚等。

  发现违法生产销售 可拨68103912

  昆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已取得合法资质的餐饮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月饼时,必须执行“一证一报告”。该规定也适用于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饭店。同时,制作月饼的单位必须把月饼送往昆明市疾控中心或省质监局检验,检验合格并取得“月饼卫生检验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才会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之后餐饮单位等才能制作月饼。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由于限用添加剂,一般月饼的“寿命”在45天左右。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询问商家月饼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要检查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怀疑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若发现餐饮服务环节存在月饼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电话:68103912

  大多餐饮单位 还未开始制售月饼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昆明饭店、金穗酒店等多家餐饮单位。不少餐饮单位表示,离中秋节还有一段时间,目前还未开始制售月饼。“我们会按规定生产加工月饼,规范加工场所,在店内经营的月饼索证资料齐全,均有详细的进货和销售记录,也不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月饼。”

  昆明金穗酒店一工作人员介绍,“离中秋节还早,要到8月份才开始生产、销售月饼。”

  昆明饭店订餐处一工作人员表示,该饭店已制作了少量月饼,有火腿、麻仁等多个品种,不过,目前还没有开始销售。“本月20日会开始销售月饼,这几种月饼的保质期都是45天。”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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