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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香干抗高温非法添加防腐剂 警方破获制售伪劣香干案

2013/8/27 9:31:45 来源:长沙新闻网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8月27日讯 (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王悦)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卤香干”竟然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苯甲酸钠。近日,天心公安分局民警顺藤摸瓜,摧毁一家无名豆制品生产小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日前,省公安厅通报了该起食品犯罪案例。

  7月初,天心公安分局治安一大队得到线索称:区内多个农贸市场销售的“卤香干”(豆制品的一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得知情况后,专案组侦查员以顾客身份到全区多个豆制品店购买了“卤香干”后送到市质监局检测,发现其中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防腐剂——苯甲酸钠。

  为摸清问题卤香干的来源,办案民警从凌晨开始对几家豆制品店进行秘密监控,经过近十天的蹲点守候发现,多家豆制品店销售的“卤香干”都是由一辆面包车每天凌晨5时左右上门送货的。

  7月26日凌晨,警方组织警力,联合工商、质检部门在解放四村农贸市场将前来送货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抓获,在送货的面包车上查获“卤香干”200余斤。

  经审讯,段某交代“卤香干”是位于捞刀河的一家豆制品生产作坊生产的。民警立即赶到捞刀河查处了这家无名豆制品生产作坊,抓获作坊老板段某某以及工作人员4人,现场查获卤香干成品140公斤,半成品1000公斤,非法添加剂——苯甲酸钠50公斤。

  经过调查,段某某交代从2010年初在捞刀河开办这家无证豆制品作坊,每天生产、销售“卤香干”1000公斤,销售到全市五十多个农贸市场。为了防腐,尤其是高温天香干难以保质,段某、段某某在明知豆制品里不允许添加苯甲酸钠的情况下,到高桥大市场购买苯甲酸钠,进行非法添加,大量生产、销售含有苯甲酸钠的豆制品,销售金额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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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苯甲酸钠是一种防腐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豆制品不允许添加苯甲酸钠,但目前无证据证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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