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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晒出首张“食品安全黑名单”

2013/9/9 15:16:46 来源:和讯网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局向社会公布该市17家企业、31名负责人或经营者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其中包括25条违法信息。该不良信息最长披露期限为5年。食品安全黑名单将不定期公布,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据介绍,今年7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根据《办法》第十四条,“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等8种情形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并通过深圳信用“曝光台”栏目及新闻媒体等对外公布。根据《办法》规定,食品安全信用不良信息披露最长期限为3年,而列入黑名单的则为5年。在深圳信用网“曝光台”公布期限为1至5年。期满后,转入后台档案记录。

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近日正式向社会曝光,共有25条违法信息,涉及17家企业、31名负责人或经营者。25条违法信息包括: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诊断报告,确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的,共5种情形。

深圳市食安局副局长陈建民表示,对违规单位将会予以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将不得进入食品行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在撤销许可的同时,其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通过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来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陈建民称,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黑名单,向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传达信息,把违法企业曝光,消费者以后就不去了,同时,黑名单可以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强化企业的行业指标,告诉企业食品安全最终是要靠自己,另外还可以限制一部分经营者或者单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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