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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按缺碘程度“分级别”供应碘盐 专家释疑

2013/9/18 18:46:55 来源:长江商报

严重缺碘地区、一般缺碘地区和高碘地区,将供应碘含量不同的食盐和无碘盐。昨日,省疾控中心透露,已在全省启动居民饮用水碘、砷、氟含量抽样调查。我省将根据此次调查结果,进行科学补碘防控,针对性改水降氟、砷,以防居民发生氟、砷中毒。目前,省疾控中心已将方案下发到地方,2013年将抽检39个县市区,2014年将抽检76个县市区,基本涵盖全省范围。

省疾控中心专家介绍,2011年经国家碘缺乏病考核组验收,我省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但在同年的全省居民碘营养水平调查中发现,部分县市个别地方饮用的地下水碘含量大于150ug/L,说明我省存在高碘地区。

【症状】居民饮用碘含量过高的水,严重时可能导致高碘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发病率增加。

【措施】重新划分我省严重缺碘地区、一般缺碘地区和高碘地区,在缺碘地区根据缺碘程度的不同提供不同浓度的碘盐;在高碘地区开展高碘性甲状腺肿流行病学调查,对确定为高碘病区的居民停止供应碘盐,改提供无碘盐。

相关负责人介绍,1983到1985年曾做过氟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省33个县市区存在饮水型氟中毒病区,但历史病区以外的地区含氟情况还不清楚,此次调查将彻底摸清。

【症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会通过饮用水导致慢性积蓄性氟中毒,且造成氟斑牙和氟骨症,严重时可能瘫痪。

【措施】对高氟水实施改水降氟工作,并在高氟水地区开展氟中毒流行病学调查。

2005年我省首次在仙桃发现因饮用高砷压井水而出现慢性砷中毒的患者,经调查,仙桃和洪湖被国家确认为饮用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

【症状】患者会出现以皮肤色素脱失、着色、角化及癌变为主要特征的全身性慢性中毒。

【措施】划定高砷地区,开展改水降砷工作,在高砷地区开展砷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情监测,指导慢性砷中毒患者进行治疗。

■记者 胡梦 通讯员 龚勋

释疑

不缺碘还要吃含碘盐?

专家:碘在人体只存留百天

■记者 胡梦

既然我省已经消除了碘缺乏病,是否意味着居民无需再进食含碘食盐呢?如果摄入碘盐过量是否存在风险?

对此,省疾控中心专家表示,摄入的碘在人体内只能存留100天,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人需要长期食用碘盐。

武大人民医院核医学科主任陈辉霖介绍,碘摄入轻度过量,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因为人体自身具有调节功能,从而保持人体内碘摄入的总体平衡。但专家提醒,武汉人越来越爱吃海产品,烹饪时盐量应适当。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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