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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榆中两家火锅店制地沟油 老板被判刑

2013/9/20 9:21:13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张辉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近日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两家经营火锅店的老板及制造地沟油的大厨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火锅店老板刘某伙同厨师将客人食用过的餐厨垃圾油脂制成“老油”。今年5月9日,有关部门查扣餐厨油272斤。2013年1月以来,另一老板郭某采用同样方法制造地沟油供消费者食用,郭某加工好的餐厨油241斤被全部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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