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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起争议 银鹭食品遭员工投诉仲裁中

2013/9/24 9:12:59 来源:天津网

  近日,梁先生(化名)向网上帮办(天津网)反映,2004年,他到厦门银鹭食品集团天津分公司(下文简称银鹭公司)入职工作,工作了整整九年时间,近期梁先生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得到的离职补偿却让他感到不公。

  据梁先生说,他初入银鹭公司时,劳动政策还没有强制要求公司为员工缴纳保险,有工资收入证明他的工作时间。公司坚持称梁先生是2010年才进公司工作,但梁先生的社保缴费记录自2008年开始,且还有4年保险未缴纳。梁先生已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梁先生社保情况

  梁先生说:“我2004年面试到银鹭食品公司,职位是正科级经理,今年5月份,总公司突然给我寄信要给我降职,我没有答应。而后公司又以其他理由要给我降职,但说出的理由我完全不能接受,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后我应该按照工作时间得到一笔赔偿,但公司不承认我的工作年限。竟然说我2010年才进公司,我苦于没有太多证据。”

  记者接到梁先生投诉后,曾多次与银鹭公司取得联系,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称会有专人负责回复记者提出的问题,但时过一周,银鹭公司也没有正面回应梁先生的情况。仅在记者主动联系人事部门时,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由于这件事比较复杂,他们说不清,记者只有等待专人回复。

  网上帮办联系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具体梁先生的问题如何解决,还需要等待仲裁后的结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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