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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果”榨果汁?公众期待权威调查

2013/9/25 9:09:01 来源:工人日报

“瞎果”指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而腐烂变质,或是在未成熟之前就跌落的水果。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了安徽省砀山县、江苏省丰县、山东平邑县4家知名果汁饮料生产企业收购“瞎果”加工果汁的新闻。针对媒体的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紧急部署涉事三省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最近的进展是,安徽省砀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集团皖北果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责令上述企业停产等候调查处理。(见9月24日《人民日报》)

尽管笔者对做果汁的原料并非优质水果,早有心理准备,但对新闻中所呈现的细节,还是感到不安和沮丧,如果我们每天畅饮的果汁,果真是被腐烂变质的水果所炮制而成的,该是多么恶心而恐怖?

瞎果不能做果汁,本是常识。一些果汁企业不遗余力地宣称制造果汁的原料皆是优质水果,如果说一套、做一套,用瞎果当原料,不仅涉嫌欺骗消费者,也是损害消费者健康。对于媒体的报道,涉事企业不能装聋作哑,应该向公众作出答复。

瞎果做果汁很可怕,监管缺失更可怕。据媒体报道,每天向附近大大小小果汁厂运送的瞎果都在二三十吨左右,记者在砀山海升工厂的后门发现,有很多装载着满满一车厢腐烂水果的卡车,正等着进入工厂验秤拿钱。此等场景,记者能够轻易发现,监管者哪怕到大街上走一遭也能掌握情况。这是监管者失职,还是视而不见,应该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是监管者视而不见,可能涉嫌不作为;如果是一些企业在畸形利益驱动下——原料成本的低下,为那些果汁厂的终端产品创造了相当的利润空间,不惜昧良心为之,监管部门则不能无动于衷。

瞎果事件,目前应有三方面的问题待解:其一,当地监管部门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其二,涉事企业有义务公开回应,如被坐实,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其三,每家企业都有基本的检测机构,用瞎果制造的果汁为何能够通过检验,走向市场?

此外尚需反思,用瞎果制造果汁,是不是也暴露出制度缺失?

据业内人士称,我国一些果汁企业榨汁用的原料果档次较低,绝大多数榨汁用果都是从鲜食果中挑出的中低档果,甚至是落果、烂果,这些落果由于落地与土壤接触,存在潜在危害,而烂果又由于受到细菌或真菌的感染会产生大量毒素,这些都给原料的卫生安全控制带来了难度。既然如此,多年来为何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谁来捍卫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果汁企业究竟差在哪里?我们是否缺少有针对性且具有可操作的具体标准?如果没有,就应该及时制定;如果有标准,但标准不健全,就应该积极完善;如果标准已健全,却没有真正落实,就应该惩处无良企业和失职的监管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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