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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新国标实施 冷柜不够冷速冻食品不能卖

2013/10/12 13:36:26 来源:厦门网

市民买丸子、水饺等速冻食品,最怕遇上中途解冻后再速冻,容易遇到口感不佳甚至变质等问题。根据新国标,冷冻食品在运输、销售环节的温度要保持在-15℃以下。

昨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在厦举行速冻调制食品等五项标准宣贯会。由商务部发布的这五项标准,包括《速冻调制食品》、《速冻食品物流规范》、《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速冻食品二维条码识别追溯技术规范》等,4项于今年6月起实施,一项于去年6月起实施,分别从生产、运输、销售、追溯等整个产业链环节,确定了速冻食品的行业标准,其中多项填补了行业标准的空白。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多项标准的起草,该公司常务副总黄建联介绍,这是从整个产业链环节进行规范,像贮存环节,应将冷冻食品存储在-18℃以下的冷库;运输环节,车辆以前没特别规定,容易遇上解冻情况,而现在车辆温度应保持在-15℃以下;销售环节,超市的陈列柜也应保持在-15℃以下,并带预包装销售,不得“裸卖”。他还建议,市民家里买的速冻食品,储存温度最好维持在-18℃以下,能达到-25℃以下更好。

另外,二维条码应包括食品的原辅料、加工条件、储运、配送、销售等信息,满足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便于追溯。

此外,速冻食品的分类也发生了变化,共分为6类:花色面米制品、裹面制品、调味水产制品、肉糜类制品、菜肴制品、汤料制品。与原分类相比,删去了烧烤、烟熏制品,并将“火锅汤料”和“汤羹制品”合为“汤料制品”。由于分类有所变化,今年12月1日前,所涉及的速冻食品都要换“新衣”,使用新包装。细心的市民可能就会发现,像鱼丸、肉丸的包装袋上,原来标注为速冻肉制品,现在则为肉糜类制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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