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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意见启动食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2013/10/21 8:55:01 来源:法制日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构建符合广西实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后,食品从生产、流通到餐饮环节的监管,将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一肩挑”。

过去,质监管生产,工商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环节。根据《意见》,将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增挂“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对全区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意见》规定,自治区、市、县各级工商及其基层派出机构和各级质监部门,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经费划转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建设,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意见》提出,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原则上按每所3~5名编制配备,对人口较多或产业发达、网点密集、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同时,在每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1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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