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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假酒十万瓶 案值近千万

2013/11/6 10:33:48 来源:广州日报

  执法人员检查酒类经营商现场。

  市食安局通报酒类监管情况 检查经营主体7169家 立案查处157宗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播摄影报道)昨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酒类监管情况通报。据通报称,截至10月15日,市食安局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530人次,检查酒类经营主体7169家,立案查处157宗,查获假冒酒(含无合法来源酒)100054瓶,案值997.886万元,案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11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5宗,目前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4人,网上追捕1人。

  制假:以需量产 隐蔽性强

  据市食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深圳酒类市场总体比较规范,但假冒酒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存在的,目前假冒酒呈现出隐蔽性,以需量产的特点,增加了执法打假的难度。

  2013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对位于罗湖区宝岗北路笋岗库一区,深圳市一方美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59904支进口葡萄酒无中文标识、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货值金额725182元。

  2013年6月5日,宝安分局石岩所联合官田派出所在官田社区黎光村黎光南9巷4栋103房现场查获假冒青岛啤酒(600600,股吧)1404瓶及假冒啤酒瓶盖25000个、标签24000个、包装箱110个和制假工具一批,当事人陈某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及财物现场移交公安处理,刑拘1人。

  2013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对深圳市佳茗茶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当事人销售的“茅台(600519,股吧)”酒、Hennessy X.O洋酒、HennessyV.S.O.P洋酒、LOUIS XIII洋酒、MARTELL NOBLIGE洋酒等共计219支(瓶),经权利人鉴定,均为侵权商品。上述商品均有标价,根据当事人的商品标价计算,当事人的非法经营额达355150元。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大型商超和品牌专卖店一直是监管重点,“建议消费者到大型商超、酒类专卖店和信誉较好的商户购买,并要索取相关购买票据,尤其是酒类流通随附单,最好在票据上记录所购买酒的批号或编码。”

  打假:加强随附单监管

  截至10月15日,全市共有有效批发许可企业1989家。市食安局将进一步严格把关批发许可证的核发,同时加强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管理,促使批发企业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大中型连锁商场、品牌酒类专营店及其他酒类零售商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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