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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食品禁入影院”涉嫌霸王条款

2013/11/19 9:56:05 来源:淮北晨刊

  淮北晨刊讯 结束了一天快节奏的生活,到影院看场电影放松身心,无疑是一种享受,但影院只允许顾客在影院内购买的食品带入观影厅的“霸王”规定,让不少市民感到不满。

  11月15日晚上下班后,家住万马相山庭院的赵先生带女友来到孟山路某影院,为了节约时间,他们购买了一些小笼包、一袋爆米花及饮料,准备一边观影一边食用。但在检票口他们被工作人员拦住,称外带食品不允许带进影厅,请赵先生将食品寄存或者吃完再进。

  但赵先生看到,那些在影院自设柜台内购买爆米花、饮料的市民却可以随意进场,不受限制。“同样是吃的,凭什么外面买的不让带进去,电影院内买的就可以?”赵先生认为这一规定侵害了他的权益,属于“霸王条款”,便与工作人员争执了起来。最后为了不影响其他顾客观影,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赵先生被允许只带饮料入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赵先生有着同样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都认为影院的规定不公平,但是大多数人都无奈地选择了接受。市民吴小姐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自带食物,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影院内销售的食品价格过高且品种单一,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

  11月16日下午,记者暗访了市内两家知名影院了解到,诸如爆米花、可乐等常见食品,影院内的售价均比市场价高出近1倍,即使是较为优惠的套餐搭配,也比市场价高出5元左右。一位年轻女孩悄悄告诉记者:“他家东西太贵,我都把小零食提前买好放包里带进去,反正他们不敢翻包。”

  暗访中一位影院工作人员透露,因为影院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如果市民将各种食品带入影院,四周都是食物的味道会影响其他观众看电影的心情和观影效果,特别像瓜子等带壳的坚果,一旦弄在地板或座椅上,会加重清洁工的负担,延长清洁时间,影院内兜售的食品大都是比较好“善后”的,而且这一规定基本是全国各大影院的“行规”,希望市民们能理解院方的做法。

  影院的这一做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的范畴?淮北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应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不许自带食品进厅的规定,已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毕竟影院提供的是一个影视消费,而不是食品消费方面的服务。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工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影院方进行协商接洽。

  □见习记者 刘冰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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