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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禽流感,市食安局展开全市大检查

2013/12/26 8:39:02 来源:晶报

昨天,市食安局兵分四路,对全市10个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及周边“五毛”食品店、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提供节日聚餐服务的大型餐饮门店,检查的重点食品包括米、面、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

在光明食安分局辖区,市食安局局长田苇一行首先检查了光明农贸市场内活禽购、销环节落实索证索票等禽流感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随后详细检查了光明康之宝超市、盛宝赣湘木桶饭店和光明中学食品及学校周边食品零售店等各食品经营点在厨房卫生、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等方面的情况。

市食安局要求,食品监管人员要配合各相关部门落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食品经营者强化内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禽流感疫情打乱了家禽市场节前旺销的节奏。记者昨从中农数据价格行情系统了解到,自我市爆出禽流感病例以来,禽类产品的价格便出现了明显的下跌:竹丝鸡价格由上周的8元/斤跌至了目前的7元/斤;矮脚鸡价格由上周的7.5元/斤跌至了目前的7元/斤;白鸭价格由上周的5.3元/斤跌至了目前的4.4元/斤。据中农数据研究中心负责人分析,预计节前禽类价格走势仍以偏弱为主。”

□相关新闻

卧室窗户一米外的楼顶养了近20只鸡?

事发布吉金沙花园,周边居民担忧有禽流感风险,户主称将尽快处理

晶报记者 罗俊杰

实习生 杨贞晶/文、图

家住布吉金沙花园的叶先生近日向晶报爆料称,对面房东在距其房间只有一米开外的楼顶散养了几十只鸡,鸡粪臭气熏天,他和家人担心有禽流感。

爆料人:

邻居正对其床头养鸡

叶先生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金沙花园53栋。从几年前开始,对面与其一道围墙之隔的布吉街道水径社区大靓村八巷1号的房东开始在自己的楼顶养鸡,而这楼顶就在其卧室的窗前。叶先生一家曾向大靓居民小组和城管部门投诉,但却一直没结果。

叶先生说,每天当自己还在睡梦中时,就会被窗外的公鸡打鸣声吵醒,更要命的是,每到夏天,鸡粪的臭味就会从窗户飘进来。“我们曾经联合附近的居民去跟城管部门投诉,但是听说城管上门也是吃闭门羹。”

现场直击:

养鸡楼顶离窗户仅一米

当天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叶先生的住处,刚走入卧室,就听见窗外传来一声公鸡的鸣叫声。记者循声望去,发现透过窗口能清楚地看到在其对面楼顶上(距离仅一米)划有一大块空间,四周用铁丝网围着,里面放养着近20只鸡。

记者趴在窗口观察,发现地上散落着一些鸡饲料,还有一些鸡粪,几只鸡正在低头啄食,还有几只鸡在互相打闹……隔壁楼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养鸡场”。

房东回应:

将尽快把鸡处理掉

记者来到大靓村找到该户房东。令人意外的是,房东表示自己已知情,并告诉记者:“我养的5只公鸡已经杀了3只,我今天就会把它们处理掉,其它的鸡也会尽快处理掉。”

“我养得算少的了,村里有些人养得更多。”房东还称,自己之所以被投诉,很可能是因为养鸡的位置太显眼。谈及最近深圳出现的禽流感病例,该房东称自己也很担心,所以将会尽快处理掉这些鸡。

之后,记者又去大靓居民小组了解情况。大靓居民小组组长曾昶玮说,之前的确有接到居民投诉,也曾派人到养鸡的房东家协调处理。“但不久后该房东又重新养起鸡来。”曾昶玮说,因为居民小组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疾控专家:

市民莫在家散养家禽

由于H7N9对于禽类是低致病性的病毒,禽类感染之后可以不发病,人们从外观上分辨不出禽类是否感染。如果家中散养的家禽无法做到与外界隔绝,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马汉武提醒市民不要在家散养家禽。

□法律法规

禁止住宅区养家畜家禽

根据2003年8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除了因教学、科研或其他特殊需要外,居民不能在住宅区、商业区等区域饲养猪、牛、鸡、鸭、鹅、食用鸽等家畜家禽,否则不仅将会没收家禽或家兽,而且还要进行罚款,其中家禽将会被处以每只1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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