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买包装食品看“QS” 下馆子要看到“笑脸”

2014/1/14 9:38:43 来源:东莞时报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各类宴请、聚餐活动增加,各种应节食品消费也进入购销高峰时段。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市食安办发布2014年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安全。

  选购散装食品,做色香味感官检查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都开始纷纷选购年货了。那购买食品时,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市食安办提醒,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环境卫生的市场、超市、商场(店)等。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一要注意看食品包装上是否有“QS”(生产许可认证)标志;二要注意看生产日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看食品外观,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选购表面干爽、色泽新鲜,没有霉变、酸败异味的食品。

  不要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作为申诉维权的依据。

  聚餐少吃或不吃四季豆、凉拌食品

  节日期间,聚餐、宴请少不了,如何做好就餐时的食品安全?

  市食安办提醒,聚餐或宴请时,应尽量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为A、B级(标示“笑脸”)的餐饮单位消费。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或有异味;少吃或不吃四季豆(面豆)、凉拌食品、生食水产品等,切勿食用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当餐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饭菜食用前应彻底加热煮透。

  食用食品或就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如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疑似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保存好消费发票、医院病历和化验报告等,以利调查处理。

  链接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打这些电话投诉

  消费者在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店)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电话:12315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向市食品药监局投诉。电话:22102080

  在饭店、酒楼、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向市食品药监局投诉。电话:22102272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投诉报告。电话:22331055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