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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肉丝保质期内霉变 超市退货还赔偿3500元

2014/2/21 14:03:18 来源:钱江晚报

在超市买的肉丝,明明在保质期内,回家准备大快朵颐时,却发现发霉了,想起这件事,余姚市民杨先生就一肚子火。

前几天,他花了469.9元在马渚镇三江超市购买了8袋"倍斯特原汁肉丝",往购物车里放之前,他还特意瞥了一眼外包装,生产日期是2013年7月29日,保质期为12个月。

回到家,朋友正好来了,午饭时打开一袋,尝一口,两人立刻皱起眉头,"什么怪味"?

仔细一看肉丝有一部分已经发霉了,杨先先生惊讶之余急忙查其他剩余肉丝,发现购买的8袋中有7袋都有不同程度的发霉、白化,当天下午,他带剰余的产品到三江超市交涉,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负责人只同意退还货款。

超市态度强硬,谈判无望,杨先生气呼呼地来到马渚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找到三江超市,负责人说,他们进货时不可能逐包查看验货,也不知道销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会出现这种情况。

经过多次调解,三江超市表示愿意接受工商部门调解,并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超市退还给消费者杨先生469.9元货款外,同时赔偿杨先生3500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马渚工商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超市销售霉变食品的行为已被立案调查,将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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