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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谢绝自带酒水成“行规”?

2014/3/15 15:47:23 来源:半岛都市报

  “我去KTV唱歌本身就是消费了,为什么还不能自带酒水饮料?”近日,市民徐女士带着大桶的橙汁和朋友一起去KTV唱歌,被工作人员阻拦在外,对此她颇为疑惑。记者经调查发现,胶州市的KTV大多禁止自带酒水,几乎成为行业潜规则。记者咨询律师及工商部门了解到,这属于“霸王条款”,市民遇到后可向消协投诉。

  自带饮料唱歌被阻止

  3月13日,市民徐女士与同事们约好一同到位于新城区利群的欢乐星KTV 唱歌,考虑到KTV内部超市酒水价格太高,徐女士一行5人就从楼下的超市买了两大桶橙汁和零食等带着。刚走到KTV大厅,就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必须把他们带的橙汁和零食等寄存在柜台。“他们说如果有需要可以在KTV 内部超市购买,但大家都知道,那里的东西比外面要贵不少,这就是变相强制消费。本来高高兴兴的,结果这下弄得心情全没了。”徐女士气愤又无奈。

  随后,记者特意提着一袋食品来到欢乐星KTV,发现吧台明显位置处摆有金色的提示牌,上面写着“谢绝自带酒水食品”。当记者询问能否自带酒水时,该KTV的工作人员回应说,“不能,这里有超市,如果需要食品,请在这里选购。”并示意让记者自行去内部超市看看。

  记者在KTV超市调查发现,一些普通的酒水 、零食等进了KTV的小超市后立即“身价倍增”。以超市2元钱一瓶的某品牌啤酒为例,在KTV要卖到近10元,一包十几块钱的小袋零食在 KTV 则涨到30多元。

  跟徐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还有不少。“有一次我把饮料带进包厢,放在桌子上,KTV服务生从监控里看到了,到我们包厢把饮料拿走,说给我们暂时保存 ,走的时候可以自己带走。这不摆明了强制让别人买他们的饮料吗?”市民张先生反映。

  不少消费者已“习以为常”

  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KTV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看法不一,有的很抵触,有的直言已“习以为常”。市民孙先生认为,这是变相强卖行为,“不让我们自己带价格合理的食品,非让我们从他那里买贵的,这不是霸王条款吗?”他表示,难得有空和朋友们一同出来聚聚,选择KTV 订了包厢就已经是消费了,食品消费的权利也没理由被捆绑,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

  对此,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的庄律师认为,KTV谢绝自带酒水的做法属“霸王条款”,KTV禁止自带酒水零食等 ,不仅影响了消费者娱乐时的需求,也属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相关商品。这是一种不合法的隐性“霸王条款”。

  12315消协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很多KTV都禁止自带酒水 、食物进入包厢,已经成了KTV行业的潜规则,以致于久而久之,部分市民甚至认为去KTV不自带酒水 、食物是正常现象。“其实 ,KTV禁止带食物、酒水进包厢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如遇到商家以类似的“霸王条款”侵害权益时可拨打 12315进行投诉。他们会根据申诉地址把投诉信息回馈给KTV所属工商所,由分管的工商所进行核实 、处理。

  文/图 记者 匡雅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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