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金丝猴”陷篡改日期门 苍南经销商旧糖再卖遭查

2014/3/21 16:52:36 来源:温州商报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外地部分商家篡改产品生产日期的恶劣行径,近日,苍南县一食品有限公司在灵溪因涉嫌更改部分过期“金丝猴”产品的生产日期,被该县市场监管局灵溪分局查处,现场依法查扣了被篡改日期的四种“金丝猴”过期食品。

   3月18日,执法人员在该食品公司所属的灵溪镇浦亭社区燕头村老人活动中心仓库检查时,在仓库角落处发现一批经篡改日期的“金丝猴”部分商品。执法人员发现,原生产日期2013年1月10日的150包“金丝猴”麦丽素(保质期12月)摇身一变为2013月8月2日生产;原生产日期2012年8月17日的140包“金丝猴”粟米烧味软糖(保质期12月)摇身一变为2013年8月7日生产;原生产日期2012年11月13日的525包“金丝猴”特浓咖啡硬糖(保质期12月)摇身一变为2013年8月7生产;50包“金丝猴”黑糖话梅糖(保质期12月)的原生产日期是2013年1月10日,可外包装一换,就变成2014年2月3日生产的“新产品”,把生产日期整整延后了一年。

   据执法人员调查,这家公司销售的糖果主要销往苍南的一些小型超市,一小部分产品已流入市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已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商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生产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对于把生产日期印刷在贴纸上的产品更应引起警惕。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