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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盒饭“放行”

2014/4/9 7:49:19 来源:信息时报

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等都被列入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其中删除了此前备受争议的盒饭制售禁止性内容。但尽管如此,该条例草案仍受到质疑,被认为是选择性执法。

流动摊贩

质疑政府管得太宽又管得不够

广州市区客村立交桥下每到晚上,都会停有几辆出售快餐的面包车,挂有电白快餐的招牌,总能吸引不少食客,其中多数是上晚班的出租车司机。“味道还不错,价格也实惠。”一位经常在这里解决晚餐的司机告诉记者,很多出租车司机都会习惯性地来这里,“毕竟晚上九十点钟以后可以选择的地方不多。”

这位司机可能不知道,他每天晚上都在天桥下吃的快餐,在此前的条例草案稿中曾被列入禁止范围,提出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盒饭,同时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盒饭。但惹来了较大的争议,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征求意见阶段,就有网友表示,老百姓吃个快餐很不容易,只要卫生条件还可以就不应被禁止。最终条例充分吸纳各方意见,为制售盒饭放行。

但对于食品摊贩经营凉菜、生食海产品、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指烧卤熟肉产品再行切开销售的食品)等食品的禁止性规定条例中仍然在列。对此,一位售卖凉菜的流动摊贩就直言政府“管得太宽,又管得不够”。同时,除了凉菜卤味,其他如卖烧烤卖炒粉炒面的为什么不禁止?  立法专家

食品摊贩难管理也不能一禁了之

要不要管理,怎么去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朱列玉表示,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也确实小摊小贩的食品卫生状况并不好,很难进行管理。”但也不能难管理,统统进行禁止,而且这个条例制定出台了,真正执行起来也会很困难。

据省食安办不完全统计,全省有食品小作坊2万多个,从业人员20多万人;各类摊贩30多万,从业人员60多万人。显然,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关系到不少人的生计。朱列玉对此也充满担忧,“还是要通过更好的办法去管理,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不能一禁了之”。他提出,对于流动的食品摊贩主要还要进行引导,应进行基本的标准化管理,例如要有统一的包装,然后对制作和经营要有一个标准的规定,要在多长时间卖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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