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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发布2014年第一季度流通环节第一次桶装饮用水抽样检验情况

2014/4/22 10:01:17 来源:广州工商局

  一、抽检概况

   近期,广州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全市商场、超市等流通环节销售的桶装饮用水进行了抽样检验,样品涉及市面上同类产品的主要品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总砷、铅、铜、氰化物(蒸馏水)、游离氯、亚硝酸盐、溴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和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色度、混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氯化物、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共计抽取样品45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35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7.8%。

  二、不合格情况分析

   本次桶装饮用水抽检检出实物质量不合格项目有:菌落总数、电导率。

   (一)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菌落总数是反映饮用水卫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菌落总数含量的高低,表明饮用水受微生物污染的程度。饮用水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加速水的腐败变质,使水失去饮用价值,消费者饮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水,容易患肠道疾病。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桶和桶盖消毒不完全、生产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全,或是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程度不够、操作人员卫生管理不当,生产封盖不密闭等都有可能导致桶装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

   (二)电导率不符合标准要求。水的电导率与水中离子含量相关。一般而言,电导率越小,水中所含离子就越少。不同类型的桶装水,由于其水质来源及加工工艺不同,其产品标准对电导率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而饮用山泉水是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山体水源,仅经适当过滤和消毒灭菌等工艺处理,保留水源中一定量原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且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可供直接饮用的水。饮用山泉水中应含有一定量原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饮用山泉水出现电导率不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采用非天然山泉水灌装,同时采用工艺去除水中大量的物质,导致电导率偏低。

   三、消费提示 

  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一是选择可靠的厂商和著名品牌,大型企业及知名品牌的饮用水还是保持着较好的质量水平,同时多留意监管部门的产品检测公告;

   二是购买前检查桶装水的封盖和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包装桶是否密封防伪商标;

   三是看水质是否清澈,还可尝试样品口感;

   四是桶装水开封后要尽快饮用。如开封后超过一个星期,建议煮开后再饮用;

   五是尽量不要摆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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