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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回的蛋糕吃起来发苦如不符合安全标准可十倍索赔

2014/5/23 10:25:09 来源:华商晨报

■市民投诉

市民侯女士向本报反映,在甜品店购买的蛋糕不仅吃起来不甜还苦,对此商家只愿意赔偿一块蛋糕,自己不知道是否合理。

侯女士介绍,自己购买蛋糕当天并没有食用,而是将其放到了冰箱里保存,第二天早上侯女士吃蛋糕时发现蛋糕有类似杏仁的苦味于是找到商家说明情况,商家曾怀疑自己存放不当,但最终没有明确说明蛋糕变苦的原因,只表示愿意赔偿一块蛋糕。

■法规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侯女士购买的蛋糕通过检测后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赔偿,并就实际损失索赔。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孟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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