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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实现出口商品统一“身份证”编号

2014/6/10 14:47:36 来源:广州日报

为方便企业办理海关业务,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从6月5日起全面实施《广东省内海关商品归类互认与协调办法》,明确要求省内各海关对相同商品的归类结果实施共享和互认,出口商品“身份证”编号将实现统一。

在广东7直属海关对相同商品的归类结果实时共享和互认后,企业若还是对海关归类决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向海关提出,12360海关热线、电子邮箱(glxt@customs.gov.cn)以及直接到海关现场咨询办理,海关也将在72小时内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答复。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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