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成都荣辉天天渔港餐饮有限公司(简称天天渔港)因销售假酒被判赔68万的民事赔偿。高新检察院于6月19日将供货商陈晶、天天渔港、天天渔港直接责任人陈某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同时,天天渔港因销售假酒被控单位犯罪,涉嫌犯罪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今日,该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2013年7月3日,高新区工商局在天天渔港查出1120瓶茅台、24瓶五粮液和7瓶国窖1573,而这些酒经厂家鉴定后,都是假酒,所涉金额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30多万元。
2013年9月24日,供货商陈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捕;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天天渔港”实际控制人陈某某涉嫌参与售卖假酒。
2014年4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天天渔港分别赔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10万元、8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但成都荣辉天天渔港餐饮有限公司(简称天天渔港)因销售假酒案并未了结。
高新检察院于6月将供货商陈晶、天天渔港、天天渔港直接责任人陈某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天天渔港因销售假酒被控单位犯罪,涉嫌犯罪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今日,该案的刑事部分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网记者将为您带来案件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