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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

2014/8/22 15:48:2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近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将于近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严防不合格散装白酒和食用油流入市场和餐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专项整治在深入调查摸底,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在三个环节同时进行。

一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未备案或证照不全的散装白酒和食用油小作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待取得有关证照和完成备案后方可继续进行生产。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生产“黑窝点”,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霉烂变质原料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辅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未备案或证照不全的小作坊,该停业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在市场流通环节,严格执行散装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清理整顿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行为。监督检查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执行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对票据不齐全的,督促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凡经营销售的散装白酒和散装食用油,必须要有食品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对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将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对涂改、伪造食品标签的经营者将依法查处。

三是在餐饮消费环节,对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以及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散装食用油、散装白酒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依法从严处罚。

据悉,与此同时,对于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散装白酒和食用油,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于5日内依法启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处理措施,并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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