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搬运时燕京啤酒瓶爆炸 燕京公司被索赔108万余元

2014/9/26 7:47:38 来源:法制晚报

在搬运啤酒的过程中啤酒瓶突然爆炸,导致搬运人面部及眼睛被炸伤。伤者刘先生为此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8万余元。

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

刘先生诉称,其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燕京啤酒的分销商户。今年夏初的一天,其开车到某农贸市场送货,在搬运啤酒的过程中突然有一瓶啤酒爆炸,致其面部及左眼被炸伤,后经医院诊断确诊为左眼角膜裂伤等。

刘先生认为,炸伤自己的啤酒瓶出厂年份为2007年,燕京啤酒公司违反国家有关B瓶使用两年的相关规定,超期使用该瓶长达4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已经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

刘先生称,受伤后他的视力急剧下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及生活。

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燕京啤酒公司仅同意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不同意支付合理的误工费用等,故诉至法院要求燕京啤酒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