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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104家餐饮企业因“霸王条款”被整改

2014/10/11 15:51:04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针对餐饮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屡禁不止现象,从3月初开始,长春市工商局对餐饮业存在的“严禁自带酒水”、“自带酒水不开发票”、“包间最低消费××元”、“消毒餐具工本费×元”、“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霸王条款”行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结果显示,104家餐饮企业存在“霸王条款”。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长春市工商局先后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60多台次;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宾馆、酒店、饭店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2876处,重点检查了商家使用的消费卡(券)、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制度规定等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对存在“霸王条款”行为的104家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的21家经营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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