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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火锅底料 “放料”须公示

2014/11/4 10:14:07 来源:信息日报

  信息日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万里庆报道: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南昌和九江售卖罂粟粉的新闻。3日傍晚,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加大对火锅底料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火锅底料中的罂粟碱等5个指标进行快检和抽检,从严从快处理违法分子。

  据了解,我省将加大对火锅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和调味料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采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加强食品原料尤其是食品调味料的在库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贮存和使用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是否贮存和使用“一滴香”、“飘香剂”、“辣椒精”、“火锅红”等产品及其他使用标志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自制火锅底料的餐饮单位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我省将继续加大对火锅底料中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可待因和吗啡等指标的检测力度,并加强对辣椒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的快检和抽检,为监督执法提供执法依据。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资质的餐饮单位进行消费。发现火锅底料或调味品有问题的,可以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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