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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变质椰奶引发的消费纠纷

2014/11/6 10:52:42 来源:嘉兴日报

  变质椰奶致顾客呕吐,餐馆老板陪同顾客就医并支付费用,事情持续数日,顾客向餐馆老板提出误工费的赔偿要求,餐馆老板不肯。商家出售变质椰奶要承担什么后果?该案例中顾客可以向餐馆老板要误工费吗?相关部门对此有何解释?……日前,县消保委对这起消费纠纷进行了协商调解。

  由一盒变质椰奶引发的纠纷

  近日,市民曾先生在武原街道海丰路一家餐馆内与几名同事聚餐。席间,曾先生点了两盒椰奶,问题也随之出现,曾先生在喝了一口椰奶后感到恶心,然后便当场呕吐了。随后,餐馆老板陪同曾先生前去医院就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到场将两盒椰奶带回做检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徐建国表示,经查明,两盒椰奶均在保质期内。至于两盒椰奶的检测结果,曾先生开封饮用的那盒椰奶,经检测菌落总数超标,属于变质食品,另一盒未开封的椰奶经检测各项指标正常。据悉,该大队还对这家餐馆剩余椰奶及其经销商存货地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均未发现食品安全异常现象。“不排除曾先生所食椰奶是由于搬运途中造成包装盒漏气而变质的可能。”徐建国说。

  在医院,曾先生因喝椰奶造成的不适现象得到控制,餐馆老板主动承担了100余元的医疗费。之后三天,曾先生因身体需要康复在家休息,同时向餐馆老板提出了误工费3000元的赔偿要求,但却没有出示请假单等相关证明。对此,餐馆老板表示不能接受,但表示可以赔付1000元。双方因此向县消保委寻求调解。

  消保委从中调解双方各退一步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商家销售腐败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曾先生所点的两盒椰奶总价为50元,最多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至于产生的医疗费用,餐馆老板已经支付,不存在医疗费用的纠纷。而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误工费的要求,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请假单等有效证明,赔付存疑,双方可以对此进行协商。

  在听过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分析后,曾先生与餐馆老板各退一步,最终餐馆老板向曾先生支付了1500元的赔偿费用,该消费纠纷最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对于该纠纷案例,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商家应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食品。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该注意收集有关凭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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