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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七举措”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2014/11/25 11:56:2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吴国惠 记者刘向军 发自天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采取七项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成立了市、区县两级稽查执法队伍,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管理,落实市、区县、乡镇街、村居社区四级责任。二是完善食品监管制度责任体系。市政府与各区县、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区县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圆满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并上传检验数据823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25批次。四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节日期间节令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贸批发市场等场所驻点巡查监督、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顿月等,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五是推进放心食品系列民心工程建设。全市放心馒头零售网点达1500个,放心猪肉、放心奶、放心菜、放心餐馆工程等建设取得成效。六是建立津冀“6+3”食品安全合作机制。西青、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6区县和河北省廊坊、沧州、唐山三地签订了《津冀“6+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协议》。七是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管氛围。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面向公众组织专题讲座、培训,开展公仆走进直播间、行风坐标和组织社会各界群众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观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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