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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徐县局在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2014/11/26 15:14:41 来源:山西省市药监局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徐县局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明确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必须由企业法人授权,并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和规范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质量安全负责人对生产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生产所需原辅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不合格品处理等质量管理活动行使决定权;对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取、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行使否决权;参与并监督食品企业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为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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