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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鱼台爷俩制售毒豆芽 双双获刑被罚款

2014/12/9 9:35:00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济南12月8日讯 (记者 李春 霍学全 朱坤 王颖) 近日,济宁鱼台县房某父子俩,因为制作毒豆芽,结果双双站在被告席上被法院判刑,并被处以巨额罚款。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警方前线》报道,被告人房某和儿子是鱼台县王庙镇人,他们父子二人多年从事豆芽生产销售,并在豆芽生产中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作为豆芽速生的豆芽素。这种豆芽素能让生产的豆芽粗壮、无根、色泽鲜艳,在市场上有好的卖相。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于豆芽生产是否是食品加工生产还是农业生产、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作了激烈的辩论。最终,鱼台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房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房某的儿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同时对房某的儿子实行禁止令,禁止房某的儿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有关的行业,并处罚金3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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