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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价调基金作用 促副食品价格稳定

2014/12/13 15:27:51 来源:厦门晚报

加强基金征收 严格管理使用

2012年7月29日省长令第118号《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是依据《价格法》等国家稳定价格总水平一系列措施而出台的。漳州市物价局积极开展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前期工作调研,协调代征地税部门相关工作,主动向漳州市政府提出贯彻执行意见。2012年10月26日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漳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事项的通告》,要求全市各地从2012年11月1日起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全市各地价格调节基金顺利征收,全年全市可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500万元。

价格调节基金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价格调节基金的建立是政府保障供给、稳定市场、平抑价格、扶持弱势群体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米袋子”市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途径。年初,市政府安排3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副食品蔬菜基地建设,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全市建立生猪基地32家,禽蛋基地12家,200亩连片蔬菜基地26片,全市城镇蔬菜、猪肉供给自给率均超过100%,蛋品价格自给率达94.4%,有效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稳定市场价格。此举也成为全面建设平价商店,在价格异动时期政府对指定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差价补贴的有效手段。

着力价格监测 保持价格稳定

价格监测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的重要基础。漳州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在监视市场变化、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宣传价格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价格监测工作在控制通货膨胀和抑制通货紧缩趋势的工作中,紧紧跟踪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支持;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储备信息资源,为研究改革价格调控和管理工作提供条件。

漳州市物价局对8大类308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预警监测,做到日采价、周分析、月综述,每周向漳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报送和在漳州价格信息网络上公布《市区主要商品价格行情》,每月向漳州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漳州市各套班子主要领导报送《漳州价格形势报告》,并及时在主要媒体和网络公布价格信息,为各级党政领导把握价格形势,制定稳价控价措施提供依据,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宏观调控目标起到积极作用。

建设平价商店 稳价惠民安民

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优先促和谐的发展战略,努力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由漳州市物价局主管建设平价商店,是漳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漳州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分析适合本市推广平价商店的可行性模式,确立实行准入审核、统一标识、差价补贴、网络监测、考核奖励等管理机制。

2012年底,漳州市物价局陆续推动平价商店选点建设和运营管理多项工作。目前依托漳州市区大润发超市、万达永辉超市(601933,股吧)、艾美超市、新华都(002264,股吧)超市(含胜利店、元光南店、新华东店、丹霞店、金峰店)等4家超市8个店分别设立粮、油、肉、蛋、菜等五大类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实行统一标识牌。其中蔬菜类不得少于5个品种,在政府差价补贴期间,享受补贴的蔬菜类价格应低于市区同类市场均价的15%,粮、油、肉、蛋等4大类价格应低于市区同类市场价格均价的5%。

漳州市物价局从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启动第二轮价格异动时期政府指定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差价补贴机制,并实施政府补贴资金电子化审核机制。漳州市委市政府在此期间投入300万元补贴平价商店因执行政府指导差价销售而产生的经营损失。广大市民从平价中得到实惠,认可和信赖平价商店质量,平价商店人气走旺,营业额明显提高。2015年实现漳州市区大中型社区周围6平方公里内有1个固定或流动平价商店,在此基础上向小型社区和乡镇延伸,逐步形成合理覆盖的平价商店网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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