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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七举措拧紧农村餐饮食品“安全阀”

2014/12/19 10:22:57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记者石巍 发自河北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农村餐饮食品监管指导意见》。

   一是实施农村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监管,归纳出当前全市农村普遍存在农村小餐饮、农村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四种经营业态;二是制定农村集体聚餐和“农家乐”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突出对生产加工过程关键点、风险点的控制;三是农村集体聚餐实施逐级报告制度,要求聚餐举办者及时将聚餐基本情况及承办的流动厨房情况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登记;四是农村集体聚餐实施分类监管指导,100至300人,301至500人,5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分别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指导;五是实施“农家乐”开业歇业报告制度,“农家乐”季节性开业前要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季节性歇业要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六是对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实施登记式规范管理;七是农村餐饮从业人员持两证上岗,对农村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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