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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试行)》出台

2015/1/4 11:19:09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试行)》。

据了解,《工作指南》从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准备、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要点、检查记录、检查纪律等九个方面,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进行系统规范,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了对全省各类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特别是在“检查要点”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性分类,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其他药品(含口服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外用制剂、医用氧)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非无菌、非植入、非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等共计19项。

而根据《工作指南》“检查要点”项目与要求,检查人员可根据现场检查任务和需要,确定检查的项目和内容(选择相关项目或者全部项目),也可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相关项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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