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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

2015/1/6 8:58:48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4年12月29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204476号令,修订“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六个月施行。

   本办法修正条文,自发布日后三个月施行。但第五条不得以开罐价为促销之规定,其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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