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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给奶粉问题留下“虚掩的门”

2015/1/15 9:15:52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通报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一位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该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该局副调研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查处的企业已经做出整改,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1月13日澎湃新闻网)

  仍能记起近两年看到央视315曝光的问题奶粉“黑名单”那一刻,笔者的心落下又悬着。“落下”是因为看到事关婴幼儿成长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可以越来越“见得光”,监管部门敢于“爆丑”了;“悬着”是担心这万一这只是“管中窥豹”,那么更多的问题还处于阴影中难以被揭露。

  在去年的最后一天,南充市食药监局果然没有把去年的事留到今年来办,通报了9起已办结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本该是给一年的工作收个尾,给下一年的工作鼓鼓劲儿,但是却留了个“小尾巴”,在通报过程中将问题奶粉品牌称为“某奶粉”,并解释为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这种“仁慈政策”让中国奶粉信用危机再次“爆棚”。

  极端点说,食药监局通报违法行为却不通报品牌名称这种“隐姓埋名”的做法与新闻媒体播报“假新闻”无异。要知道,这些问题奶粉早已经进入销售市场,就好比这位被问题奶粉“坑”了一把导致自己孩子腹泻才来举报的女士一样,不知还有多少家长正走在被“坑”的路上,因此,不曝光品牌难以拦截问题奶粉的“遗留问题”发生。另外一点,就必须提到李克强总理说过的“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要建最严格监管处罚制度”,的确,天大的事若被“大而化小,小而化无”处理,那么食品安全还有什么保障可言?

  不禁想起一个鲜明的对比,多少人愿意找代购、托亲戚、搞海淘消费着国内奶粉几倍的人力物力财力从国外购买奶粉呢?而国内的奶粉广告也没少做,配方看起来也是“无添加”为何难以博得国人的欢心呢?中国问题奶粉的过错虽然不能单一归为某一方面,但是监管部门的“任性”必然难逃其责,今天这条新闻不是又一次的佐证吗?

  再说“严是爱,松是害”仿佛是老生常谈了,但是就这种“老调”居然也听不进监管部门的耳朵里、心里。那不如说说作为一个监管部门该遵守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七章第9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第八章第105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时更新”,看来南充市食药监局是打定主意要走在法律的后面了,这种快“掉队”的法治精神将中央层面的法律政策“走形”,给奶粉问题留下“虚掩的门”,更让人民的期盼与渴望“碎了一地”。

  仰视315晚会之后曾做过调查,“比起苹果后盖我们更关心奶粉地沟油”这是众多网友的吐槽,的确,把尊重生命放在第一位一点也不过分。曝光企业品牌确实会“影响企业发展”,但是,您忘了,这是促进整个行业良心发展的“良药”,良药苦口才能立于病,“不想治病”的食药监局让人寒心、害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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