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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药监局:酒类商品抽检产品合格率为91.2%

2015/3/3 8:45:1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两节期间酒类市场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在抽检的159批次产品中,合格14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1.2%。

   本次专项抽检范围覆盖白酒、葡萄酒、黄酒、啤酒、配制酒等5类酒类商品;抽检环节覆盖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娄底6个地区的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其中流通环节涵盖了超市、批发市场、经销商、酒类销售公司、酒类销售专卖店、小食杂店等,餐饮服务环节涵盖了中型餐馆和特大型餐馆等场所;抽检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湖南、湖北、贵州、四川等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

   本次抽检主要检测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安全指标。经检验,不合格14批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标签、总酸、总酯、已酸乙酯不符合酒类标准,配料表不符合要求,未标明生产日期,未标识储存条件等。其中,标称漯河昌达集团卡波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格瓦斯风味鸡尾酒被检出安赛蜜、标签项目不合格;标称湛江三角威力神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小壮阳威力神酒被检出安赛蜜项目不合格;标称长沙县湘福酿酒总厂生产的一批次湘福酒(白酒)被检出总酸、总酯、已酸乙酯项目不合格;标称瑞安市龙湖酿酒厂生产的一批次糯米老酒被检出非糖固形物项目不合格;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锦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小贵龙酒(浓香型白酒)被检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标称湖南屈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屈原蓝韵白酒被检出总酯、已酸乙酯项目不合格。

   另有8批次产品被检出标签不合格,标称生产单位涉及成都汤氏酒业有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年湘西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怀化市洪江区张家娃侗乡美酒厂、泸州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吉林抚松县龙源酒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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