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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禁“外带食品”

2015/3/15 8:21:26 来源:和讯网

电影即将开始,观众在检票口被告知不寄存外带食品就不能入场。记者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调查发现,这一涉及消费者的“霸王条款”仍在一些影城大行其道。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示,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应该予以制止。欣华

“霸王条款”依旧,观众忍气吞声

3月上旬,记者曾两次来到CGV星聚汇影城呼和浩特中山路店,发现这里的工作人员仍不许拎有外带食品的观众入内。一些观众很不满意,但为了顺利入场,只好忍气吞声先去寄存外带食品。

该影城主管成利君告诉记者,影城禁止外带食品是“行业规定”。

CGV星聚汇影城呼和浩特中山路店店长刘峰表示,影城禁止外带食品是行业内的一项规定,初衷是为了保持观影环境。

“我每次去万达影城观影时都会将外带食品塞进包内带入影厅,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了。”观众高女士苦笑着告诉记者,她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影院单方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法律界人士认为,影院属于经营文化产品的企业,无限制或要求观众行为的权利,因此“谢绝外带食品”等规定是单方面约定。

“消费者从影票购入时起,即与影院形成消费合同法律关系,观影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献华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的协议,影票背后的“谢绝外带食品”等字眼是影院单方设定的内容,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属无效条款。

CGV星聚汇影城中国总部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观众对于商品有选择权,店家应行使的只是建议权,不应用“行业规定”来强行限制观众。她认为,呼和浩特中山路店禁止观众外带食品的强硬做法属于单店行为,并不能代表该公司的整体形象。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任吴日根表示,部分影院类似“谢绝外带食品”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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