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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茶叶过期 阆中工商调解赔偿

2015/4/2 7:10: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3月28日晚7时许,阆中市工商局接110通报,有游客在一超市购买的茶叶已过保质期,请派人处理。该局按应急方案指派东城工商所立即现场调查调解。原来,游客郑伯林来阆游玩后,在某超市购买了4盒礼品装茶叶,准备带回家馈赠亲友,购后返回车上时才发现其中一盒868元的铁观音,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2015年3月14日保质期已满。

查明情况后,执法人员就地组织调解,超市服务员一个劲地向游客道歉,原来前不久该服务员负责检查商品质量时,把茶叶保质期限错算成了今年8月才期满,是她的疏忽大意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面对服务员的真诚道歉,游客表示接受,并自愿放弃了8000元的赔偿要求。最终的调解结果为:超市收回茶叶,退还购货款868元,并赔偿消费者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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