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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查货740公斤虚假标签包装大米

2015/4/16 16:12:00 来源:萧山网

看到“京城御贡大米”,你是不是产生了买的冲动?再仔细看看包装袋内外上的保质期,你就该傻眼了!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对靖江一家超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问题,这保质期为什么还有两个。执法人员循着大米来源线索顺藤摸瓜,一举查获了740公斤的“京城御贡大米”,其实这些就是如假包换的虚假标签包装大米。

   执法人员在检查该超市内包装大米时,发现某品牌京城御贡大米外包装袋标识保质期为6个月,而袋内附生产日期的标签上保质期却是3个月,存在包装袋内外标注保质期不一致的情况。再仔细检查,该批次大米生产许可证编号(QS号)也有虚假标注的嫌疑,外包装标识的QS编号除与内标签标注的不一致外,同时与该超市负责人提供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的QS编号也不同。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空港分局随即展开了调查。据超市负责人透露,该批大米是从新农都物流中心一家粮油经营部购买来的。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赶往新农都展开追踪调查。当场查获虚假标识包装大米74袋,共计740公斤。至查获时,该经营部已售出10公斤/袋装大米11袋、25公斤/袋装10袋,库存尚未销售10公斤/袋大米74袋。

   据该经营部负责人交代,其私自定制了某品牌京城御贡大米包装袋,并伪造了包装袋内外保质期标签。为增加大米的“真实性”,还擅自将其他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印制在包装袋上。之后,该经营部负责人从新农都物流中心其他经销商处购入价格略低的大米,更换包装,灌成10公斤/袋、25公斤/袋的两款京城御贡大米,高价出售以赚取差价。

   为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对食品标签标示有严格的要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案当事人更换大米包装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已违反了这一规定。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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