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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

2015/5/7 9:44:25 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意见》明确,从5月中旬起将在全省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1123监管模式”(1证1专2责3制度)。“1证”指《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取得标注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1专”要求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区域或柜台、货架销售,并设立提示牌;“2责”指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基层监管所监管责任人,并将责任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3制度”指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产品的保存和防护制度以及购货人信息制度,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严格审核许可,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对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与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处,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领域监管。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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